|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女职工该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5月10日,省暨合肥市总工会《规定》宣传咨询日活动举行,标志我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全面启动。
为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活动,4月19日,市总工会印发通知,就《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5月10日,省暨合肥市总工会《规定》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市工人文化宫门前广场举行,省、市总女职工部、劳保部、法律部、宣教部、保障部相关人员,市妇幼卫生专家等出现在活动现场,为广大职工群众解疑答惑,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有关专家为近千名职工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指导他们熟悉、了解新《规定》。活动中,主办方还通过广播循环播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款内容,安徽省武警医院的妇幼卫生专家们还对来访的女职工进行了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据悉,活动开展以来,已发放《规定》单行本、宣传页、宣传挂图上万册。
近年来,市总工会通过建立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健全女职工维权机制,从源头上保证了女职工参政议政、参与企业管理、参加职代会等民主权利,确保了女职工“四期”保护、计划生育等特殊权益;借助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通过热线电话、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送法到基层等形式,免费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畅通女职工的维权渠道;通过困难帮扶和开展女职工特殊保险,对困难女职工建立档案,跟踪帮扶,动态管理;以全国“心系女性”活动为依托,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发放《女性形象》、《妇女健康知识100问》、《乳腺健康》、《女性更年期健康》等知识读本、开展流动课堂和免费体检等,为广大女职工进行女性形象教育、女性健康教育。近年来,市总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开办流动课堂300多场次,为4000多位女职工进行了免费妇科体检,为近百名女职工进行了心理疏导。
活动现场,市总工会主席叶和章表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将抓住《规定》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关心、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提高广大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一方面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开展好女职工“关爱行动月”活动。市总工会将开展送法律、送讲座、送体检到基层活动,由市总工会邀请有关专家,深入女农民工较集中的非公企业实打实地为她们服务。另一方面,结合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借合肥市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春季行动”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履约,确保2012年底实现凡建女职工组织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还要按《规定》内容对已签的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图为《规定》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黄翠萍丁毓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