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核心提示
-明天起广大市民要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违反《条例》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控烟监督执法部门将给予5000元和500元的定额罚款
-违法吸烟的个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至200元的定额罚款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控烟执法人员将依法追责
天津北方网讯:5月31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无烟日,《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也将正式开始实施,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将全面实行禁烟。在昨天召开的《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誓师大会上,全市各控烟监督执法部门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从明天起广大市民除了要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发现违规吸烟行为还要向该场所的控烟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1996年,本市就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随着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渐暴露出禁烟范围有限、执法主体不明、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明天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与过去相比,不仅扩大了禁止吸烟范围,由原有的公共场所禁烟扩大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而且处罚力度和范围也进一步加大,处罚对象偏重场所管理者。根据《条例》规定,违反《条例》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控烟监督执法部门将给予5000元和500元的定额罚款,违法吸烟的个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至200元的定额罚款。如果出现阻碍控制吸烟执法人员执法,以及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控制吸烟执法人员、禁止吸烟检查员和劝阻吸烟人员的情况,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当事人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徐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