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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从学校毕业,我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刚到法院就被分配到了诉讼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的工作,一方面是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公告发布等,另一方面就是庭内的内勤事务。有时,我也会在导诉窗口进行导诉工作。
刚开始到这个岗位,心里曾经有过落差。在我印象里,法官的工作就是运用自己精通的法律专业知识,通过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可如今的司法环境并非我所想象,司法公信力的缺失让人担忧。我感觉到,司法公信力下降与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密不可分,一些不诚信的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且其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使得司法环境不断恶化。而从法院内部来说,审判权运行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司法鉴定中如何扣除审限就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北京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开展的司法鉴定项目范围还未完全统一,审判系统中,承办人仍有因鉴定自行扣除审限的权限。由此就造成了“一事两管”,扣除、恢复审限时点认定不统一,案件审限扣除不规范的现象,极易引发“隐性”超审限的诚信风险。我们已就该问题进行过调研,并准备向领导请示,希望通过系统改进,将司法鉴定审限扣除统一由诉讼服务办公室管理,通过技术控制防止“隐性”超审限风险的发生。
再比如,司法鉴定专业性非常强,很多法官虽然审理案件很有经验,但具体到鉴定的专业性问题也不一定全都能把握准确。曾经有法院审理过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其间做了一个伤残鉴定,可鉴定回来后,被告提出:“他的确构成伤残,可跟我的医疗行为有什么关系?”法院只好又做二次鉴定,鉴定因果关系,结果出来后,被告方又说:“伤残是与我的医疗行为有关系,可他原本就有一定残疾,医院的参与度是多少?”无奈,只能再做第三次“参与度”的鉴定。本来可以一次做完的鉴定,因为法官对专业性内容把握不准,导致了审限的延长,也很容易引发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
在诉讼服务办公室工作两年中,我从开始对事务性工作心存抵触到现在一心钻在其中,一点点地发现鉴定、公告等程序性事务中的不足,一点点地去弥补,我发现其中仍存有巨大的发挥空间。而且,就像领导所说,像司法鉴定这样的工作,其质量将直接关系到审判流程是否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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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在线
讲述人:海彦伟
(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青年干警)
整理:本报记者李松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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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也想到,其实法院公信力的重树与法院内部岗位专业化的加强不无关系,对于一些像司法鉴定专员这样专业化很强的岗位,应该避免人员的过快流动,从而使相关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充分发挥,逐步控制审判的各个节点,加强制约审判工作源头性问题的治理,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扭转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
近期,东城法院正在搞“诚信工程”建设,要求干警“以诚正身”、对当事人以诚相待。作为诉讼服务办公室的基层干警,我们所做的工作其实也是在工作中不断地查找诚信风险点,然后通过制度建设加以规范。我总觉得,如果将诚信风险点的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同志的身上,促进全体干警端正理念、端正作风,法院的各项工作肯定能够得到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也会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