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储皖中通讯员田稀文董春艳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失火案,近日经法院公开审理,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孙道元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现年58岁的孙道元,是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村委会腊寨村的农民。今年3月19日,孙道元劳作后坐在地埂边歇息,随便拿出烟袋,找了个背风处点火燃烟。由于天干物燥,烟火与地上枯草接触燃烧了起来。时逢大风起,从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片长势良好的云南松被毁。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887.7亩、直接经济损失74.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