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记者马岳君本报实习生徐婷
2012年5月29日,对于身陷囹圄的韩某来说是幸福的一天,也是终身难忘的一天。当天下午,韩某被山西省太原市看守所民警、驻所武警押解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晋源区民政局。在民警和家人的共同见证下,韩某和未婚妻王某终于捧上了大红本。
25岁的韩某因盗窃电动自行车于2011年10月28日被刑拘。今年3月21日,韩某被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现羁押在太原市看守所。
今年5月的一天,王某来到太原市看守所,提出了和韩某办理结婚登记的申请。民警了解到,二人相恋已久,原本准备在2011年11月办理结婚。可就在结婚前夕,韩某因家境困难起了贪念,把自己送进了高墙,也让两人的婚事耽搁了下来。
“他一时糊涂犯了错,现在已经受到了惩罚。我想和他把证领了,等着他,也让他安心服刑。”看着王某期盼而坚定的目光,民警当即向看守所领导作了汇报。太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谢志宏、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山成、山西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尉积明都很重视,作出了明确指示。
“一方面,我们有责任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这是件好事,还能稳定服刑人员的情绪,促使他安心改造。”谢志宏对记者说。在确认申请结婚为申请人及其家属自愿后,太原市看守所积极与晋源区民政局协商,决定为韩某及其女友特事特办,开通婚姻登记绿色通道,送韩某到民政部门与王某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