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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新“四长”访谈录
文/图本报记者马岳君本报实习生徐婷
见到杨司时,他正用毛笔伏案批阅文件。挺拔的小楷,让人印象深刻。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公安局刑警队刑警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和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再到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一步一个台阶,杨司走过了36年的从警路。今年2月,杨司告别了警察生涯,上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迎接新的挑战。
从1976年参加工作,杨司就一直从事公安工作,此次接任检察长,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的“跳槽”。上任四个月,山西检察工作已深深烙上“杨司”烙印。
跳出检察看检察
杨司说,自己在检察业务方面不如公安那么娴熟。然而,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杨司对检察工作看得很清,把得很准。
上任后,杨司不止一次地强调:检察工作要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采访中,杨司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检察工作要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就必须克服就检察工作抓检察工作的思想,要跳出检察看检察,立足大局思考工作,切实把检察工作融入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来思考和谋划,从而使检察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合拍。”
杨司认为,“公安是保一方平安的,检察就是办案子的。所以,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千方百计地把办案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对此,杨司对山西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提出了三个“要”:要强化不抓执法办案就是失职的思想,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执法办案上;要把执法办案成效作为检验全部检察工作的主要标准,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执法办案,形成狠抓执法办案的良好氛围;要正确把握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进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求真务实不含糊
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给了杨司珍贵的积淀,更给了他求真务实的态度。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杨司立即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新刑诉法的培训。他说:“学习培训不能是走过场,要确保取得实效。只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刑诉法修改中涉及检察机关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才能清醒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及早从思想认识、工作衔接、人力资源、物质保障等方面,为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
之后,杨司要求大家重新对新刑诉法进行深入学习,重新上交学习心得。
现在,只要有杨司参会,大家定会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他会随时打断发言,然后一针见血提出问题。
“落实是关键,任意一项工作都要脚踏实地落实好,不能成为空头支票。”杨司说。
杨司对下属表示,要砍掉一切不必要的文山会海,一切工作要通过数据来体现。他还鼓励说短话、开短会,发短文。“开会的时候不用全文念,把废话、套话全部去掉,说重点、说清楚问题就行。”
谈及这一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张慧杰深有感触:“杨检要求,发言稿不能超过15页,如果能不超过10页就更好了。这给我们这些做了多年文字工作的人提出了新的挑战。”
信息化引领检务
杨司虽然是“50后”,却是个十足的“潮人”。他在讲话中,“给力”等新鲜热词层出不穷;开会时,他提出以后汇报工作可以用ppt来呈现,让许多不明ppt是何物的老同志讶然。
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中,他也是紧跟时代潮流,用最新鲜的思想作为指导。
杨司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在担任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时,他就提出,用3年时间投资10个亿,赶超先进省份。在他的推动下,如今,山西各级公安机关的案件信息从案前询问、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案件处理结束,全部实现了网上呈报、网上审批,传统的执法方式得到了改变。
到省检察院工作后,杨司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信息化工作汇报,并专题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分析当前检察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杨司强调:“检察信息化工作是推动检察工作最有效的途径,是创新检察工作发展的最直接动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检察信息化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今后3年,要争取每年投资约1亿元用于信息化建设,使山西省检察机关的信息网络建设具备领先中部、达到东南沿海平均水平,基本满足‘十二五’期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杨司说。
本报太原6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