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6月9日电(记者程士华王圣志)身为法院院长,却执法犯法,索贿受贿、侵吞公款。8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对亳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杨德龙案一审宣判,杨德龙受贿贪污合计人民币580多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