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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审判处死刑,武汉“12·1”爆炸案主犯王海剑不服判决上诉。今天,该案二审将开庭。5月14日,武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海剑为“12·1”爆炸案主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年。记者连线称,王海剑律师称只要二审不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他们都能够接受。同时,王海剑的父亲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精神病鉴定书,但王海剑在庭审现场坚称自己不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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