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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美国是世界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维护食品安全的三把利剑。
美国建立了覆盖所有食品的法规体系,目前该国最重要的食品监管法律是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还先后出台了《联邦肉检验法》、《禽肉制品检验法》、《蛋制品检验法》及《食品质量保护法》等具体法律。
美国还是世界上最早引入召回制度的国家。另外,美国对于食品行业不法商家的惩罚也是相当严厉的。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美国国内要求改革食品安全体系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政府也先后采取了多项举措。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总统奥巴马于2009年3月14日宣布,成立一个新的食品安全工作组,负责审查和改进食品安全法律和加强执法力度。奥巴马当天在每周例行广播讲话中表示,造成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增多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规定是20世纪初制定的,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的情况要求。奥巴马指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近年来一直处于资金和人力不足的困境。为此,联邦政府将加大对FDA的投入,大幅度增加食品监察人员数量。
2011年1月4日,奥巴马又签署了国会两院通过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使该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70多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此法强调,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应以预防为主,而不是在事件发生后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