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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14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2012年天津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动员会暨培训会议”,就贯彻落实《天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行解读,推动大检查活动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培训和部署,本市各区县环保局主管局长、业务骨干、联络员及部分重点企业相关负责同志近100人参加此次会议。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本市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从即日起本市环境保护局将组织各区县环保局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此次培训主要对《天津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检查、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要点、尾矿库环境风险现场检查、大检查活动在线填报系统软件使用指南等问题向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讲解。
此次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将从6月持续至9月上旬的100天内,主要包括动员部署及培训、企业自查自纠、区县环保部门全面检查、省级督查和总结五个阶段。主要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评估确定的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开展检查,对2011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发现风险隐患的企业开展检查,对饮用水源地、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共涉及化工、石油、印染、医药等行业,预计检查数量为500余家。
市环保局温武瑞副局长表示,近年来,本市环境安全较为稳定,不过,随着环境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环境安全保障面临着复杂性和严峻性。据了解,环保部门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市环保部门将对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