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监外执行监管职能由公安机关变更为司法局,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针对监外执行监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多方协调,建立了河东区公、检、法、司监外执行监管移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河东检察院主动走访河东区人民法院、公安河东分局、河东区司法局及部分司法所,与各单位监外执行工作的负责人就施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等问题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该院与有关单位就加强和规范对罪犯交付执行、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工作达成了共识,并最终协调建立了河东区公、检、法、司监外执行监管职能移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建立,畅通了监外执行监管罪犯移交工作的信息沟通、反馈及监督监管渠道,有效防止和避免了社会服刑罪犯在监管主体移交过程中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了移交监管罪犯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讯员王志清于秀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