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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了促进天津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按照市政府《关于颁布2012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要求,昨日本市发布了2012年本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五大”行业工资指导线。
五大行业发布工资指导线
据介绍,2012年本市住宿和餐饮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3.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8.5%,批发和零售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20%。上述五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分别为22%、7%。
不涨工资须向职工“备案”
按照规定,本市辖区内的这五类行业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及劳动生产率情况,依照行业工资指导线安排劳动报酬增长。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水平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下的,要在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能按行业工资指导线安排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坐落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一线职工增资“优先”
此外,这五类企业应根据行业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其中规模较小、职工人数少的企业,要参加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依据行业工资指导线确定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
本市规定,适用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结合行业工资指导线将职工收入增长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企业负责人与职工收入联动机制。同时,要根据本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一线职工范围,核实一线职工人数,近两年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低于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要制订增资方案,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记者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