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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则楚
名人
报载,昨天,海珠区沥滘村父老特邀文物专家到场考察该村文物建筑。著名文博专家、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研究员罗雨林考察后表示,面对古建筑明天就可能垮塌的严重问题,首先从有利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先进行抢险维修。抢救文物刻不容缓,像抢救危重病人一样,能否“先救人再挂号”呢?
卫氏大宗祠是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卫国尧烈士故居也是革命文物。这些已经有了“文保单位”这道免死金牌的文物,都难逃破损倒塌的厄运,村内另外十二间明清古祠更是缺乏完整修缮,大多做加工厂或集体宿舍,甚至荒废。定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的心和祠也破败坍塌,院内的野草比人还高,玉溪祠更是被开发商一夜拆平。
文物保护,有钱修缮也需要懂文物修缮的人来修,否则不但不能起到保护文物的作用,还会变成破坏性修缮。而具有文物维修资质的单位对于文物修缮的实际费用要远高于单纯的建筑维修,往往对过低的招标费用难以接受。因此,像村落文物的保护修缮,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很难有像黄埔村那样的力度和效果的。
就像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卫氏大宗祠,按照文物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村民只有出钱维修的权利,区文博管理中心只有敦促村民维修、将抢救方案报到市的权利,而市文管单位有审批的权力,但却须勘察、设计、定方案,等一两个月不奇怪。如果按文物专家所说,“把十三间祠堂作为一个整体风貌建筑群统一规划、原地原貌完善保存。”其批准的时间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像沥滘村的这种文物难得保护的现象在广州还有许多,对这些文物,真正树立起“抢救第一”的观念!“急其所急,急事先办”,只要施工单位资质合格、不会造成新的破坏,就应该立即批准“先抢救”!
我们的社会有“凌志哥”:“救人要紧,多少钱我来付”。我们的文物保护,尤其是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怎么就没有“凌志哥”呢?说到底,还是我们对民族文化传承的认识的深化还远远落后于文物建筑的自身的破损速度!“文革”对历史的篡改和对文化的破坏所造成的无视历史文化传统的心灵损坏,至今仍然影响着许多人。等想明白了,觉得这些文物是宝贝的时候,醒来一看,那些承载着历史文化的文物建筑已经再也找不回来了!
希望我们政府的各级有权保护文物的官员,加强对《文物法》“抢救第一”原则的认识,做我们文物保护的“凌志哥”。
(作者是广东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