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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安/文图
每年端午节,我都会想起一张老照片,想起照片后面的峥嵘岁月,想起我们“六保户”的患难情谊。
1968年12月,我们由3所不同初中自由组合的6名豆蔻少女,来到湖北省洪湖县曹市区马口公社红卫大队六小队插队落户。
由于时间仓促,我们到农村时还没有“知青屋”。住宿集中在农民的一间后厢房,吃饭则是轮流到农民家吃派饭。春节后才住进新盖的“知青屋”。但因为赶时间,盖房所用的是现砍的树,被风吹干后就变形,遇上雨天就漏洞百出。春天正是多雨时节,有一夜大雨不停,早上起床才发现屋内积满了水,我们的鞋子都变成了飘游的水鸭子。这时,队长在外面喊开会学习,我们中有人灵机一动,要给队长点“颜色”看看。于是埋下机关,请队长入“瓮”。不知情的队长应声而入,冷不防被藏在门顶的扫帚砸了个正着。他本想发火,但看到满屋的积水,又顿时火气全消,赶紧调人来排涝。
住进“知青屋”后,晚饭就靠自己了。粮食有供应,蔬菜都不能供应。队里为了解决我们的吃菜问题,专门划拨了一块地给我们种菜。即使如此,蔬菜仍然不够吃,还得向农民伸手。农民都很慷慨,有时送来现有的咸菜应急,有时让我们进他们的菜园任摘。
吃鱼和藕就靠捐赠了。队里鱼塘和藕塘集中收获后交由农民拾荒。我们6个姑娘家谁也不会干这种活。于是,队里专门制定了一条口头政策:各家各户捐献。我们不动手也有鱼有藕吃,而且是优等品。为此,农民打趣说:原来只有“五保户”,你们知青是“六保”。“六保户”由此传开,成为雅号。
我们“六保户”住一个屋,吃一锅饭,点一灯油,同甘共苦,情同亲姐妹。为了留住这段美好时光,在农村的第一个端午节,我们特地相约到洪湖县城摄下这张合影。
一年半后,多次被评为公社、区、县先进知青集体的“六保户”,在大招工的浪潮中,又被分到了3个不同的地方,那种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的时光从此不再。但是,我们“六保户”的友情,都在每个人心中永存,成为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前进的一种动力,心灵深处的一种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