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志江通讯员曾松贵州省福泉市公检法司部门近日联合建立“快侦、快诉、快判、快理”的“四快”机制,严打“醉驾”。按此机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侦办“醉驾”案件时,从发现之日起,依法快速侦办,7日内结案移送起诉;市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公诉;市法院对“醉驾”案件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有危害后果的案件,一律从重处罚;司法机关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援助,即使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追究,也使当事人权益得到应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