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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上午8:30
今天上午,在庐阳区法院集中审理四起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合肥市检察机关首次组织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审理,出庭指控犯罪。
简易程序刑事案集中审
“被告人訾某,是否同意本案通过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今天上午8点50分左右,在首例公诉人出庭审判简易程序刑事案庭审上,审判员问。“同意。”被告人回答。
这是一起盗窃案。2012年5月1日20时许,被告人訾某在义井路一网吧上网,次日凌晨0时许,訾某看见隔壁座位的被害人刘某某专注上网,遂趁其不备,在收拾自己东西的同时将刘某某放在电脑台上的一部黑色HTC牌手机(价值2185元)装入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内,逃离现场。折返网吧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庐阳区检察院认为,訾某应当以犯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这一事实,以及公诉人举证环节,訾某均表示没有异议。
随后,公诉人发表了量刑意见。訾某发表最后陈述,法官当庭判处訾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整个过程大约10分钟。
四起案件共花50分钟
今天上午,集中审理四起案件。该案宣判后,剩下的三期案件被告人均在庭外等候。这三起案件分别是: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贺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被告人袁某涉嫌盗窃罪案件。
四个案件集中庭审结束,共花了50分钟。据介绍,这样的“简易审”庭审方式,主要在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了适当简化,重点突出量刑辩论。
简易程序审判简易更公正
据介绍,公诉人出庭的简易程序案,不仅全程提速,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提高办案效率,而且也更有利于保证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庐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琳介绍说,在现行的刑诉法中,审理案件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现行的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不派员出庭。
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需全部出庭支持公诉的规定,强化了对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律监督。这样一来,公诉部门的出庭工作量将增加,而人少案多矛盾也将突出。
为了积极应对刑诉法的这些新变化,庐阳区检察院对此进行了研究,并进行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集中出庭模式”的探索。采取专人办理,批量起诉,集中出庭的方式,可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诉机关在简易程序中的监督职能。
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集中出庭模式,检察院将一段时间内受理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一天一并起诉到法院,然后协调法院选择一天集中对上述案件开庭审理。较之以往公诉案件出庭模式,开庭前,即告知被告的诉讼权利等事项,公诉机关对起诉书简单、摘要宣读,并对被告人有针对性地简要讯问,直接发表量刑建议,并针对被告方量刑辩护简要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