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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3日的广州保障性住房制度创新与新型城市化发展专题研讨会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已经不再新批准建设经适房。有统计数据显示,广州目前正在新建、尚未分配的经适房还有1.4万套,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这也许将成为广州的最后一批经适房,这经济适用房这个名词也将成为广州城市发展中的一个历史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州决定不再新批准经适房的同时,上海市办公厅却发文表示包含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为何两座国内一线城市对经适房的态度迥然不同?经济适用房是否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一个根本的问题在于,原本期待通过经适房改善居住环境的低收入人群将何去何从。基于现状分析,笔者认为,在公租房等居住形式能真正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之前,经适房仍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实用价值。
经适房的发展本就一波三折,但这个“不赚钱”的项目屡废屡兴,也反映出了低收入人群对它的居住依赖,资料显示,广州最早经济适用房从原安居房发展而来,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已开始建设,但项目供应量最高的年份也不到市场份额的5%。而从2002年开始,广州逐步停止了经济适用房新项目建设,改为以住房货币补贴及廉租房建设为主,但在2006年,广州又悄然重启了经济适用房工程,批准了四个安居工程项目。在不断变化的政策背后,真正起推动作用的仍旧是低收入人群和困难家庭的居住压力,“刚需”却由在现有市场环境中买不起房的他们决定着经济适用房的实用价值。
实质上,经适房的申请标准是非常苛刻的,申请人必须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仅从年收入的门槛来看,让他们在商品房市场中入市买房,显得并不现实,在“不再建经适房”的政策发布之时,仍有1.7万户家庭在轮候经适房,也从侧面反映了经适房之于“安居”的意义。
因此在取消经适房的现阶段,政府需要及时并竭力解决的是,在经适房消失以后,如何保障公租房,保障房等其他安居手段,来满足原本期待通过经适房解决居住问题的人群。
需要指出的是,广州市政府目前在这方面进展还很缓慢,在公租房方面,迟迟未公布公租房条例,低收入人群还不能享受这项政策福利,而与之相反,北京上海早已公布了公租房的准入门槛和具体实施细则。另一方面,保障房的建设目前完成率也较低,“十二五”全国要建3600万套保障房,投资规模巨大且工期短任务重,在盈利少、缺乏社会投资的情况下,能否真正满足适用人群的安居需求,也可能要打个问号。在这两个因素的双重影响下,低收入群体对经适房的怀念与等待就更显得不难理解。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