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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2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市招生委员会划定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理工类本科一批院校530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40分;文史类本科一批院校549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89分。
根据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本市制定了理工类、文史类本科二批填报志愿工作线:理工类420分,文史类469分。高考成绩(含照顾政策)在工作线以上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具体为:6月24日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6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志愿;28日12时前,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部分本市独立学院及联合培养院校专业志愿)。
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30日12时。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再行公布。
高考前,本市有202名优秀学生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保送录取。市高招办要求各有关单位不得进行学校升学率评比,不炒作“高考状元”,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今年本市高考报名考生6.5万余人,实际在津参加录取的生源6.3万余人。考试过程中,全市共查处违纪作弊考生9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对违纪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记者赵晖通讯员王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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