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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针对近期出现的秸秆焚烧污染空气和环境现象,江苏省淮安市司法局组织人员编写一首“禁烧秸秆法制宣传诗”,并印制成宣传单,结合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走乡入户开展普法宣传。
诗文节选如下:
国省市县发号召,
田间秸秆不能烧;
大家仔细看通告,
条条杠杠有介绍;
严格执法按章办,
长治久安永记牢;
争做政府好助手,
大力宣传做公告;
秸秆焚烧有危害,
伤害人体呼吸道;
环境污染不消说,
引起火灾吓一跳;
烧了麦子赔人产,
烧伤小树赔钞票;
飞机起降影响大,
家喻户晓都知道;
发现火点即阻止,
秸秆塘内不准抛;
发现沟河有秸秆,
责令违者清除掉;
收集堆放管理好,
为我淮安美容貌。
(孙伟朱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