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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陈红伟,1966年出生,曾任河南省洛阳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2011年6月担任洛宁县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惠农资金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关乎百姓切身利益。服务保障民生,严查涉农犯罪,让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是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最好体现。
【难忘故事】
2011年8月,群众举报小界乡村支书张某将村民申报的危房改造款据为己有。
我院反贪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村,村民们的土坯房年久失修,新建房屋后负债累累,许多人急等着危房改造款救急。
随后,我院反贪局干警兵分三路,一路在县财政局、民政局调查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和资金来源,一路在银行调查资金流向,一路在村中调查取证,很快突破了案件。此后,经我院提起公诉,张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我院在村里召开危房改造款公开返还大会,将追回的危房改造款亲手发到村民手中,村民们给我们送来了“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
此后,我们通过调研发现:洛宁县是农业大县,每年国家拨付的五保金、扶贫款、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款等资金高达数千万元。一些惠农资金尽管金额不多,但意义重大。
为此,我院立足县情,围绕“保民利、护民权、解民忧”这一主题,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优抚金、扶贫、土地补偿、退耕还林等关乎人民生产、生活的热点问题,作为查办自侦案件的重点,依法打击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活动。2011年至今,我院共立案查处贪污挪用惠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追回惠农资金20余万元。通过办案调研撰写的《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现象应当重视》的报告被市委转发。(整理:郭玉涛张旭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