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老胡说法
本期案苑版的几个案例大多是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工伤而引发的医疗费用承担责任的纠纷,适用的法律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
企业业务各种各样,劳动者工种千差万别,即使严加防范,倍加小心,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一旦遇到工伤事故,企业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首先对受伤的职工积极送医院抢救治疗,而不应当在医疗费用如何承担方面推诿扯皮,以至于延误最佳治疗时间,使职工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
至于劳动者工伤的认定问题,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专门的规定。其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还明确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为工伤。
尽管法律条例有专门规定,但是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在工伤认定方面出现分歧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过,我们从本期案苑版的几个案例中能够看出,不论职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还是电焊工劳动后洗澡期间受伤等情形,法律都能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让劳动者免受工伤后的第二难。
(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