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依据公安部相关规定,7月1日起,天津市将正式实施对摄录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措施。
昨日,很多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进行咨询,“摄录交通违法记分处罚如何实施?”“交通违法记满12分如何参加学习和考试?”对市民较为关注的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及时向交管局进行了反馈。昨日上午,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对违法驾驶人如何接受非现场处罚和记分进行了详细解析。
避免无辜受罚
尽量不外借车辆
“摄录交通违法记分处罚具体怎么实施呢?如果是别人开我的车被摄录的,又该怎么记分?”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在接受摄录交通违法记分处罚时,被处罚人须持本人驾驶证和被摄录交通违法机动车行驶证,到各交警支队、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并接受非现场处罚。特别强调的是,由本市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还需持津通卡或驾驶人管理IC卡接受处罚。
“车辆违法行为一旦被摄录,车牌号、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会即刻上传到公安部的违法系统中。为避免车辆被摄录无辜受罚,车辆所有人尽量不要将车外借他人。”
记满超出12分
视情况重新考试
“累计多次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该如何参加学习考试?如果累计交通违法被记分超出12分怎么办?”
“需要重申的是,交警受理非现场处罚时,对7月1日以前机动车发生的被摄录交通违法不予记分。”该负责人表示,7月1日以后,机动车发生的被摄录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记分,对记满12分及以上的驾驶人,交警将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考试通知书》并依法扣留驾驶证。
记满12分及以上的违法驾驶人,需在15日内到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南开区堤南道4号)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在接受教育培训后,违法驾驶人还要预约时间到车管部门参加考试: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须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再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记者张清通讯员杨毅尚伟于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