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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明
有媒体报道,从4月开始,河南省郑州市拆除全市共计421个报刊亭,该市成了目前唯一没有报刊亭的省会级城市。相关部门解释,原有报刊亭存在违法占道、阻碍交通、违规经营等问题,清理目的是退店经营、还路于民。
虽然有关部门称“今后市民可在超市、书店、加油站或门店购买报刊、杂志”,但“买份报纸,以前走路5分钟,现在开车10分钟都不一定买得到”的抱怨,让人看到拆除报刊亭给市民带来很大的不便。报刊亭主的生计,同样令人担心。虽然有关部门为被拆报刊亭主提供“一亭一岗”就业补偿,报刊亭主可从环卫工、计划生育协管员、暂住人口协管员、巡防队员4个岗位中任选其一,但这些岗位月收入仅1000多元,报名者寥寥。做好管理当然必要,但如果管理的结果是让部分百姓生活水平下降,那么,管理的措施是否合适,就有检讨的必要。
还需追问的是,拆除程序是否缺失?拆除之前为什么不开个听证会?这是不少人的质疑。对此有关部门的解释是:“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不需要提前召开听证会。”这样的说法似是而非。2004年以前,办有占道证的报刊亭为341个,2004年后所有报刊亭都未续办占道证,“违法建筑”之说即由此而来。但报刊亭主“不是我们不想续办证件,而是不给办”的委屈表明,报刊亭的“非法”,有些特殊。也因其特殊,对亭主才会有经济补偿——“纯粹”的非法建筑,是没有补偿的。一句“非法建筑”,难以让人们放弃对程序缺失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