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纪洪首席记者吴跃强近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做到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全程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
同时,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防范工程烂尾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