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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80后”步入成年人行列之后,“90后”则成了青少年的主流群体,也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人群。在已有的可查资料中显示,“90后”违法犯罪时,年龄最小的刚满11岁。这些少年,本应像花儿一样的青春还未盛开就已开始凋零……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四名90后少年的抢劫案。
被告人李某、曹某、丁某、张某平时常在一起厮混,因经济上并不宽裕,便动起了抢劫的歪脑筋,2011年12月3日22时许,四人随身携带弹簧刀窜至合肥市逍遥津公园内预谋抢劫,随即发现坐在该公园中心广场附近长椅上的被害人朱某某及其女友。四人上前采用持刀威逼、言语威胁等手段,劫取朱某某2000余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首次抢劫的成功得手让四名被告人感受到来钱的容易。于是当年12月期间,四人时分时合,先后在逍遥津公园、瑶海区生态公园等地,采用持刀威逼、言语威胁、搜身等手段,抢劫被害人朱某某、李某某、陶某某等人现金、手机等物品。2011年12月20日21时许,公安民警为侦办逍遥津公园内持刀抢劫系列案件进行巡逻时,发现四人形迹可疑,遂进行盘查,并从曹某、张某身上搜出两把用于抢劫的弹簧刀,四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丁某、张某、曹某的亲属自愿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经查,被告人丁某、张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丁某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张某更是才上到初中二年级。庭审中,两未成年被告人面对法庭的审判教育,面对父母的含泪教诲,均泣不成声,深悔由于交友不慎,误入了歧途,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曹某等有期徒刑十年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在教育被告人的同时也分析了造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些未成年人在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升学读书或还没有毕业就走进了社会,处于“三不管”状况,即学校不管、家庭不管、社会也不管,经常三五成群纠合在一起,惹是生非;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够,学校对他们的教育缺少针对性,许多未成年学生的头脑中毫无法律常识;想不劳而获,没钱花了便去外面抢劫……未成年人能得到整个社会的更多关爱和教育,才是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途径。
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全社会比较关注的法治热点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家庭要为孩子营造和谐健康的境;作为学校,要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爱好、特长以及个性品质。同时,还应采取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方法,与司法部门共建法制教育基地。社会各部门更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遏制不良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侵蚀。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才能将青少年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章鹏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