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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月3日上午,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工商局将加强对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后续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预防和制止失信行为,督促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据了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时,根据监管中发现的不同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活动。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在日常执法和市场巡查中,针对可能出现的违法隐患,使用行政约谈、告诫、规劝等行政指导方式及时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于一般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先行教育规范,再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予以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方式处理,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应当依法给予较大数额的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坚决打击,依法严格查处。
另外,工商部门依法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任职限制,加强对吊销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及时将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信息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充分发挥工商系统的整体优势,实现跨区域联合监管。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同时,告知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于吊销企业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吊销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于吊销企业投资的相关企业,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