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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东莞讯记者谢颖、通讯员闫海滨报道:身为驾校的经理,不仅没有给学员做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示范作用,反而知法犯法,酒后驾教练车送学员。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涉事熊经理已被撤销职务、并处5000元罚款,该驾校全体教练员需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再上岗。
5月21日晚上9时许,身为车友驾校经理的熊某,在与三位学员吃饭喝酒后,驾驶教练车送同事和学员回家,当行驶至虎门镇长德路龙泉酒店路段时,看见前面有交警查车,立即变道欲冲卡逃跑。
熊某的举动被前方正在执勤的交警尽收眼底,交警立即设置路障将其车辆截停检查。经测试,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将其车辆暂扣,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一次扣满12分。
记者昨日了解到,除了经济处罚外,该驾校还对所有教练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并开展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题教育。此外,该驾校还对全体教练员进行了再培训,并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再上岗。
谢颖、闫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