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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给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他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有望3年内出台公务接待不得食鱼翅的规定。
在中国文化中,鱼翅、燕窝、熊掌之类“山珍海味”往往是高档、奢侈的代名词,消费它们的同样是“富贵之人”——不是少数喜爱奢侈的富人,就是热衷享受权力的官员。正因如此,“公务消费禁吃鱼翅”才会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因为“鱼翅”就像一面镜子,它蕴含的符号意义远远不止于“吃”这么简单:它是公款消费、大吃大喝的影射,是官场奢靡之风的代表,也是官员挥霍纳税人金钱的隐喻。
现在,对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回应,社会各界表示赞扬的同时也纷纷质疑,为何这种有利于生态保护、有利于遏制公款浪费的利好政策,不能立即出台?甚至有网友吐槽称,亲,这三年“突击吃鱼翅”,时间足够让鲨鱼灭绝了!不过笔者以为,哪怕“禁鱼翅”的规定立即出台,恐怕也管不了多大用。
因为,即使公务消费真的吃了鱼翅,又有多少人能够监督;而如果真的违反规定,相关人员又会受到多大处罚呢?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出台的相关禁令多达上百项,从茅台到鱼翅,相关部门对于公款吃喝消费的规定越来越细,但吃喝之风却有日趋泛滥、蔓延之势。正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痛心直言,“几百个文件管不住公款吃喝,是治国败笔”。
可以说,“禁鱼翅”之类治理公款吃喝问题,不只在于有无禁令,更在于如何保证禁令的操作性,即公众如何知道官员是否违反、若违反了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理。这一问题不解决,就像网友所说,禁了鱼翅还有鲍鱼燕窝熊掌,是不是有天还会想着吃口人肉?而在三公消费的经费预算、决算不透明,财务审批程序和会签制度不健全,接待标准,超标治理形同虚设的情况下,超预算公款消费很难受到法律追究。
就在6月27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全国人大作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显示,汇总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很显然,在这样大而化之的数字里,我们看不到茅台和鱼翅的影子。而前几年,芬兰央行行长在一次公务接待的宴会上点了一盘20欧元的“鹅肝”。菜单公示后,这盘超标准的菜引起民众的不满,行长被批评为“贪腐”,最后不得不引咎辞职。——如果我国的公款开支能够像芬兰那样,做到每一道菜都能公开公示,那么,无论是否出台“禁翅令”,鱼翅也不会出现在公务宴席上了。(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