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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仔细辨认,耿力岩发现,借条上标注的时间是2003年,但信笺下部的出厂印刷编号却显示为2004年。”
初识耿力岩,是在2003年秋季山东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乒乓球比赛上。那时,只知道他球打得好。而走进耿力岩所在的高唐县检察院后,才知道他是还一位身怀绝技的“侦查高手”。
自1993年以来,耿力岩一直奋战在反贪第一线,现为高唐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07年就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库,耿力岩的勤奋好学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系统早已人尽皆知。他常说:“反贪办案工作变幻莫测,如果平时不多积累点知识,办案时遇到困难现找书本肯定是来不及的。”因此,在工作异常繁忙的情况下,他挤时间研读了《侦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孙子兵法》等书籍和多门法律教材,并虚心向身边同事学习,汲取办案经验和技巧,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20年来,耿力岩结合办案实践,记录了60多本工作笔记,创建了“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高”工作机制;他总结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心理活动规律,并针对不同类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表现,归纳出了不同的应对方案,使干警在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时心中有数,确保了审讯效果。
潘某是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在当地号称“潘千万”、“小精人”。聊城市检察院接到潘某涉嫌受贿的举报线索后,指派高唐县检察院进行查处。
潘某是实职正处级干部,人脉多、路子广,且举报线索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是说潘某有大量存款,涉嫌受贿,却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因此,查办此案绝非易事。
耿力岩主动请缨。受案后,他没有直接接触潘某,而是从侧面对潘某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他确有巨额财产。随后,他把侦查的突破口放在潘某下属的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上。
因选择目标准确,再加上初查工作到位,耿力岩仅用了6个小时便拿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孟某贪污公款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以及孟某向潘某行贿80余万元的犯罪经过。
审讯潘某是一场硬仗,一连几个回合都劳而无获。耿力岩及时调整审讯方案,从潘某很少谈及的与其接触密切的开发商常某入手,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使潘某主动坦白了收受贿赂20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案件被提起公诉后,潘某因受贿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凭借一张条子、一个账号、一个小动作,就让犯罪分子原形毕露,耿力岩的“功夫”着实让人佩服。这“功夫”是如何练就的?“只要嫌疑人干了坏事,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能不能侦破,关键在于侦查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耿力岩一语道出“玄机”。
在查办高唐县农机局原局长吴某贪污案时,“细心”就帮了大忙。吴某担任领导干部多年、阅历丰富,作案手段隐蔽,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耿力岩从查账入手,采取外围调查取证的办法,在厚厚的账单里发现了吴某用一张信笺写的一张借条。
通过仔细辨认,耿力岩发现,借条上标注的时间是2003年,但信笺下部的出厂印刷编号却显示为2004年。“写借条时这批信笺还没有生产出厂,显然借条是事后补上的。”有了这个发现,耿力岩成竹在胸,加大审讯力度,吴某面对确凿证据不得不坦白其在担任局长期间,利用开具虚假发票的手段贪污公款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查办聊城市东方电子集团受贿窝案的经历又足见耿力岩的“耐心”。侦查过程中,关某认为事情已过去多年,查无对证,便对犯罪事实三缄其口。而耿力岩手里掌握的证据也只是一个账号和一个人名。但仅凭这一点点线索,耿力岩硬是徒步走遍了青岛市四方区,走访了上百户人家,终于在7天后的清晨找到了一位当事人,经询问后获知另一重要当事人在石家庄。耿力岩马不停蹄直奔石家庄,到达石家庄时已是华灯初上,尽管整整一天滴水未进,但他顾不上休息和吃饭,迅速找到那位重要当事人,查证了关某收受回扣20余万元的事实。
从事反贪工作近20年来,耿力岩先后主办或参与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因侦查方面的突出成绩,他本人两次被聊城市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侦查员”;一次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侦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