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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12年7月11日零时起降低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075元调整为8655元,降低42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265元调整为7865元,降低40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降低。
本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6.46元,下降0.31元;93号汽油6.97元,下降0.34元;97号汽油7.36元,下降0.36元;0号柴油6.79元,下降0.35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此次降价,也是继今年5月10日、6月9日以来,第三次降价。为确保调价措施出台,市发展改革委要求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合理安排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见下表。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