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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超过立案审查时限拒不立案,国考状元田华(化名),将一封《控告信》寄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机关,要求责成立案。
去年,田华报考财政部驻某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务员一职,并取得笔试、面试第一的成绩。后因体检查出11年前曾患过脊髓空洞症而被认为“不合格”,然而该病症已治愈11年。2012年4月1日,田华将财政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恢复他的公务员录用资格。但直至今日,北京市一中院仍未立案。
据悉,这是全国“国考病史歧视第一案”。
“没想到,已治愈11年的脊髓空洞症,现在竟会成为我公务员路上的拦路虎!”
[追梦]
报考财政部监察专员
笔试、面试均第一
1998年,田华考取北京某重点大学攻读会计学专业。那时,年轻人并没有发现自己身体有任何异样,直到2001年一天,田华用手开矿泉水瓶时才发现自己力量不足。去往医院检查,发现患有“脊髓空洞症”。在医生的建议下,田华立即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很成功,医生在病历上所给出的医学结论也是“治愈”。
这一罕见的病症在田华身上留有一定的痕迹,他的双手有一定程度的肌肉萎缩,然而这并不影响他的学业和正常生活。2002至2005年,田华参加工作。2005年,他又跨专业考入某重点大学攻读工科硕士,随后,还通过了含金量很高的“注册会计师”考试。
由于一直梦想着成为一名公务员,2011年田华报考了“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为财政部驻某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务员,职位要求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在接下来的笔试和面试中,田华均取得了第一。
[梦止]
查出曾患脊髓空洞症
体检不合格
2012年3月,按照招考单位要求,田华参加了体检。体检之前,田华曾主动和单位沟通了自己的既往病史,并且告知自己复查过,是稳定趋向好转的。但没想到的是,体检次日,医院便以“公务员体检标准第21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为由,告知体检“不合格”。田华心有不甘,于3月16日进行了复检。然而结果仍为“不合格”。
据悉,在田华复检过程中,招考单位向复检医院出具了一份公函说明该职位劳动强度大。田华说:“复检医院体检中心护士和我解释说,由于在会商过程中财政部出具了公函,所以他们不得不出具体检不合格报告。”“可是,招考简章中并没有标明劳动强度,职位也不是特殊工种。”
奇怪的是,田华参加体检的两家医院都告知,体检报告已转给招考单位,而单位都只允许田华查看,却不允许复印。“复检费用是我缴纳的,体检的也是我本人的身体,为什么不允许复印呢?”田华说,“财政部拒绝立场鲜明,甚至声称‘可以把体检费用补还给你’。”
2012年5月14日,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该职位仅公布了考试成绩位列田华之后的第二名一个候选人的名字,未公布田华作为拟录用人选。
[维权]
起诉财政部就业歧视
竟遭立案难
“没想到,11年前患过的脊髓空洞症,现在竟会成为我公务员路上的拦路虎!”田华说。为此,田华于2012年4月1日自行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财政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恢复他的公务员录用资格。后委托著名公益律师徐灿作为代理人。
田华表示,“从发现病情迄今为止11年时间过去了,我以经济类跨专业攻考工科硕士,获取了硕士学位并考取了注册会计师,并参加工作7年多,都没有影响到工作和学习,而且在工作中领导一个团队出色完成很多细致复杂的工作,得到领导的高度评价。因此,我认为自己过去没有,而且以后长期也不会因为治疗而延误工作,更不会影响他人,完全能够持久长期地为国家服务。”
代理人徐灿律师认为,招考单位在体检会商过程中不当出具公函,暗示并引导体检机构错误作出当事人体检不合格的结论,从而侵害了当事人的平等就业权;而且,当事人作为公民,在不影响工作和他人的情况下,能和其他人一样贡献社会和国家,就应有与他人一样平等无差别地选择公务员岗位的权利,而招考单位的歧视行为和差别待遇侵害了田华的人格权。
然而,北京市一中院既不立案、也不答复,亦未按法律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迄今已达三个月。期间,田华还多次打电话询问,得到的消息都是法院尚未决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