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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但是针对校车的很多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没有代码,也成了交警执法的难点所在。为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了调整,新增了26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从此校车违反交通法不仅有了处罚依据,也有了代码,给交警、给校车驾驶人都提供了方便。7月10日,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北川中队率先在辖区各大幼儿园贯彻落实。
7月9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26个。根据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以500元罚款。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以吊销驾驶证。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装备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的、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停车致使标志的、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点停靠的、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等等,均按200元进行处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另外,对于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处以8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记者曙光通讯员郑昌璇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