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7月11日,天津地方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天津市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重申了海事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和重点整治的七种水路运输违法行为。
海河是天津的母亲河,海河旅游是展示天津城市又好又快发展良好形象和改革开放丰硕成果的重要窗口,乘船游海河、观两岸美景已经成为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一道靓丽风景线。2011年,仅海河上游乘船旅游人数就已突破35万人次,乘船游海河保持了良好地发展势头。
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海河中游段两岸改造的不断完善,海河的聚客能力将不断增强,游客人数将会成倍增长,船舶密度将会越来越大,水上游览项目、大型水上活动及高端政务接待任务将会越来越多,强化本市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愈显突出。
近年来,本市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旅游项目和水上水下活动急剧增多,市民参与热情高涨。然而,本市内河通航水域通航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威胁通航安全,影响内河通航秩序的非法违法活动时有发生。今年开航以来,地方海事局安全巡航192艘次,巡航里程1922公里,出动安检人员533人次,查纠安全隐患29起。
为确保本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市地方海事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天津市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重申了海事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和重点整治的七种水路运输违法行为。告知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广大市民在本市内河通航水域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和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行为。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海事管理机构将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及后果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贾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