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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乡
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病态心理——我不但恨不起来贼,还常常站在贼的立场看问题:谁不想做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人?没有走到绝境上,谁愿意去偷?这种心理一直作祟,街上看见打贼,总会奋不顾身冲进去拉架,哪怕自己受连累。
贼爱偷我,并不是我有钱,而是我好偷。一出门眼睛就“神经错乱”,不是被人撞了就是自己撞人了。一次逛民生大厦,老公烦了,让我独自逛去。出来后我告诉他:“你说怪不怪,一个人我不认识,却把手插在我口袋里。”老公剜了我一眼说:“贼!”醍醐灌顶呀!我拍着脑袋说:“对对对,贼贼贼。”还有一次,和朋友在大街上走,感觉裤子口袋一沉,用手一拍,一个灰夹克男子转身而去。手伸进口袋,竟然摸出一只夹子,追上去问:“先生,夹子是你的吗?”灰夹克没吭声接过去。想想有点怪,就问他:“你的夹子干吗放到我的口袋里?”灰夹克说:“不知道。”等我迷迷瞪瞪走过来,朋友已经笑得瘫在地上,问:“贼说没说谢谢?”天哪,又是贼!我有点后悔,因为把作案工具还回去,有点太没原则。
上天有好生之德,君子有成人之美。也许是对贼的这点恻隐之心结下了善缘,每次被偷后我都不会陷入绝境。有一次被偷以后,意外在地上拣到了10元钱,买了四个包子,吃饱后回家。还有一次正在沮丧地转悠,竟然碰上了20年都没有见面的好朋友,他请我吃饭,感慨着:应该把贼请来喝几杯!
也恨过贼。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散文集,拿着样书回家,路上被一堆肥白的桃子吸引了目光,一转眼包就没了。包里钱不多,但有身份证、出差的票据,补办起来很麻烦的。恨恨地给办公室的女友说:“下一次看见打贼,一定喊狠狠打。”
第二天刚刚上班,西大街农行的人就打来电话让我去领包。农行的人告诉我,早上上班时,包就蹲在大门前,看见记者证,就给报社打来电话。
打开包一看,钱自然是没有了,其他票据证件全在。最惊讶的是,包里的书竟然少了几本,贼拿走的!老天幽默,给我第一本书的第一读者竟然是贼!
东西失而复得,回来的路上心情格外的好。但是转念又想,一个喜欢书的人为什么去做贼?他碰到了什么样的艰难?不免替贼惋惜,我钱包里的钱很少,只够他吃几餐饭,不能救他于水火。
一年半载地过去了。我在一个旧书摊上乱翻,突然看见了自己的书,莫名地认定是那个贼卖的。心里揣摩这个贼又碰到了什么倒霉事,到了要卖书的地步?于是问卖书的:“你收这本书能给多少钱?”卖书的说:“一斤8毛。”我将书在手里掂掂,顶多值1.5毛。突然发脾气说:“你给的钱太少,都不够他买一个馒头,简直不像话。”卖书人眼睛瞬间睁大,探照灯一样在我身上扫描。我绯红了脸,扔下几块钱,拿起书拔腿就跑。
回来后,将书放在书架上,喝着茶仔细端详它,就像在看一个侠客,搭救了一个落难的青年书生后,悄然回家,带着风尘,也带着神秘的故事。想到这里,自己快乐地仰天大笑,一个下午都脚步轻盈。
这样做是不是很迂腐,我不知道。但人只要慈悲善良,苍天总会厚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