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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也
客居美国小城时正值盛夏,我走到哪里都打一把遮阳伞。这是一把防紫外线防雨两用三折自动折叠伞,外层伞面是奶油绿的,内层涂了一层银胶。只要一出门去,就顶上这把伞,像个大蘑菇,在小城里移来移去。他们对此提出疑问,我解释我怕晒,皮肤对紫外线过敏。他们还是不理解,对我说,你天天打着一把伞,像十九世纪的人,在电影里才能看到。他们还说,太阳这么好,你竟然还打伞,所有人都会认为你疯了。
那太阳真的是太好了,好得实在过分。光线的亮度与强度会让人禁不住想起凡高画里令人晕眩的色彩,那阿尔的太阳,那激情燃烧着的大地上的万物。而阿尔在地中海沿岸,远远没有这里平坦无垠,当阳光无遮无拦地普照着整个中西部大平原,每个白昼都是一场幅员辽阔的火灾,只有夜晚可以将它扑灭。阳光一个劲地催促植物成熟,田野里似乎发出噼里叭啦的声响,那些玉米田正在变成锦缎,那些豆田正在变成金库,那些大树的叶子正在变成绯红。这里的太阳不仅伟大而慷慨,还有着强制和暴力的倾向,仿佛在命令大地上每一个生物:“必须快乐,永远快乐!”如此照耀下,人们只能成天心无城府咧着嘴乐呵呵,脸上的表情总是欣欣向荣,任何多愁善感情绪都没有产生的可能,任何小心眼小算计都会显得滑稽,这里的人除了Yes和No,没有中间状态,他们永远理解不了林黛玉,不会知道戴望舒《雨巷》里有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谁敢说自然地理对一个民族性格没有影响?
有一次打伞在街上走,三五个大学生模样的人走过,惊奇地打量我,驻足,回首,其中一个男生还吹起口哨,从口哨旋律可以听出兴灾乐祸。还有一次在超市门口,一个戴头盔骑赛车的小伙子冲我先是发愣,继而咧嘴微笑,然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转身上车走了,等骑出去一段路了,又忽然回转身来,冲我大喊:“小心啊……”有时汽车从身边开过时,我也能感觉到车里的人正朝我看过来,正迷惑不解:想晒太阳还晒不够呢,而这个人偏要在太阳底下打伞。
我决定不打伞了,免得人家以为我是拍电影的或是个疯子。到旧货店里去花一美元买了一顶旧草帽,草的质地柔韧,帽沿够大,帽子上还缠了一圈彩色珠珠项链,我喜欢这草帽透露出来的华茂的质朴,就把帽子扣到头上了。可帽子戴久了会让人不舒服,会出汗,感到不清爽,额头发闷。于是就摘下来,干脆挂到卧室台灯上去了,只当摆设,那草帽真是像野花一样好看。
最后我不打伞不戴帽,改涂防晒霜了。我随身带来了防晒霜的,但总无端觉着凡防晒霜都有毒,于是从来不用。现在不得不用上了,防晒系数为30。结果没几天,就晒成了棕色人种,棕色皮肤上分布着扁平五官,这个州过去就是印第安人主要居住地之一,现在还有不少印第安人保留地,走在街上,一定会被认成印第安人的。一定是防晒系数太小,只好重新去买防晒霜,在药店里看到了货架上有防晒霜,最小SPF值竟是40,最大SPF值竟达到了70!真是夸张得可以。可想想外面那疯癫了的太阳,那绝对权威至高无上的太阳,就觉得系数70也能理解了。
买了防晒霜,也并不常用。我想通了,这个国家既然如此热爱阳光,拿紫外线当了披肩,那就不必躲了,索性让太阳把我晒成一颗土豆吧,一颗刚从黑土里刨出来的棕皮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