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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东丽区委、区政府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实际,针对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安置、群众就业增收、新型社区管理、实有人口管理等突出问题,按照项目化运作方式,以解难题为抓手,着力突破社会管理瓶颈制约,扎实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东丽区大力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起“2211”大调解工作体系,即“2室”警电联合办公室、司法联调工作室,“2中心”工商行政调解中心、拥军法律服务中心,“1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平台”法律援助信访服务平台,实现了各部门职能互动、优势互补。
二、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东丽区建立了区、街、社区(村)三级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实现了暂住登记、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卫生防疫等“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把发展壮大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纳入全区十大民心工程,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手拉手、面对面”;实践推广依托社区和楼栋长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亲情化。
三、在特殊人群管理方面,东丽区建立了首月救助制度,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特困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实施首月救助,有效降低了重新犯罪率;坚持延伸帮教前置,与杨柳青监狱、港北监狱、津西监狱合作开展了大墙内延伸帮教活动,帮教效果显著;建立了涉法涉诉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统筹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当事人的救助问题。
四、在弱势群体帮扶方面,东丽区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卡制度,无偿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管理制度,对农民工预储账户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和全程跟踪,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实施了中小学特困生和孤儿救助制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城乡低保、特困户生活补助制度,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等保障制度,有力提升了全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2012年,东丽区积极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了10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进度、预期目标及考核要求。同时,各街道、部委办局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能,确定了84个子项目,对区10大重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有效地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与地区日常工作和部门专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助推地区、部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地区、部门工作反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序开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综治委的工作安排,下一步,东丽区将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平安东丽”创建。按照以深化“平安东丽”创建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狠抓社会治安防控“三张网”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斗争,大力加强综治信访基层基础,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通过平安细节的雕琢和平安小事的累积,不断提升基层社区、村、单位平安创建水平,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二是开展基层单位社会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构想,以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治安稳定三方面为切入点,选取3个街道、2个社区、1个村、3个两新组织作为示范点创建单位,由区委纪检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综治办三家联合开展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并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带动全区社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计划创建东丽区教育纠纷调解中心,以化解东丽区教育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深化工商行政调解中心与区法院的合作,建立联调工作室,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无缝衔接;建立区法院、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信访办、区司法局五方联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理性解决纠纷。四是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载体作用,加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新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建立经营网点社区托管试点和星级全民健身站、社区慈善工作站等创新工作,健全社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实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提升社区管理法治化水平;培养、吸引、使用好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提升社区管理社会化水平。五是加强“两新组织”服务与管理。在区级层面,成立东丽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库,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搭建服务平台;在“两新组织”内部,以“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和综治机构建设为抓手,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建设,推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室制度,力求实现“两新组织”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的全覆盖。(中共东丽区委书记 尚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