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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国土房管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资源规划》),并于近日通过市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天津“十二五”规划纲要是统领本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十二五”提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重点专项规划是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细化和延伸,是指导各领域发展的重要文件。《土地资源规划》作为全市63个重点专项规划和由市政府审批的36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其获批将有利于指导、规范本市“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此次《土地资源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十一五”期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成效和问题的分析,对“十二五”期间天津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特征研究,预测了“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土地利用规划的重点,确定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规模,土地综合整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生态用地比重等规划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及《土地资源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本市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按照从严调控、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29961.6公顷,保障了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成效,建设用地地均GDP由“十五”末每平方公里1.07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35亿元,提高了119.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地均二三产业增加值由每平方公里1.4亿元提到2010年的2.87亿元,提高了105%;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由每平方公里0.4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7亿元,增长了4倍多。据了解,“十二五”期间,随着天津市“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空间战略的实施,城镇工矿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规划》目标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一是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8200公顷(65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6700公顷(535万亩)。二是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保障市重大项目和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5000公顷,安排挂钩周转指标10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000公顷以内。三是适度提高生态用地比重。规划期内,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60%以上。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以高于国家指标25%以上控制,比“十一五”提高16%;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单独供地工业项目投资额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上。
“十二五”末,市域范围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3亿元;每平方公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8亿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6平方米以内。合理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十二五”期间,以全市十五个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域为主体,重点建设宝坻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四期)、武清区河北屯、下伍旗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宁河县东棘坨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蓟县侯家营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等。完成武清、宝坻、静海、蓟县、宁河、大港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重点实施宝坻方家庄镇、宁河东棘坨镇、静海中旺镇、武清高村乡、蓟县东施古镇、大港中塘镇等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加快推进东丽军粮城镇、津南葛沽镇、西青区张窝镇、北辰区北仓镇、静海大邱庄等“挂钩试点”复垦项目。六项措施确保土地规划有效落实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确保“十二五”土地资源专项规划的落实,本市将采取以下六项措施:一是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控制农用地转用的速度和结构。建立土地利用计划分类考核办法,加强年度计划实施管理,及时评估分析计划执行情况,落实计划执行报告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建设用地供给新模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保障建设用地供给。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力度,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三是建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项目供地等环节,按照行业、区域特点,加强对各类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审核,对不符合控制指标的项目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规模。对拟引进的项目强化土地预审,实行科学完备的土地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同时,定期对各类项目的集约利用程度进行评价,更新标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四是按照国土资源部推行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安排,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结合新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逐步实施村庄撤并,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对原有农村建设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或整理复垦为耕地。五是建立土地利用预警机制,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用3S(RS、GPS、GIS)技术,对全市重点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扩展情况和耕地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网格监测,做到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定位和及时报警。六是建立市区两级公共财政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的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自觉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投入,探索允许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资金用于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在内的土地整治。创新占补平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县政府间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机制。(通讯员吴梅刘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