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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游春亮实习生惠珍广东省深圳市城管局近日正式公布了全市环境综合考核方案,其内容显示,深圳市不会禁止和驱赶真正有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同时,方案将此前备受争议的市容管理条例(本报7月7日视点版曾作报道)修改为“未及时劝导救助,将按1分/人次扣分”。
7月11日,深圳市城管局对全市环境考核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方案中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缩减为一句话:未及时劝导救助,将按每人次1分的标准扣分。
深圳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会禁止和驱赶真正有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而是针对相关部门不作为进行扣分。在日后具体考核中,考核人员如果在影响交通正常秩序的路面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会先告知街道办及时救助,然后根据街道办联合救助小组的工作表现,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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