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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搭建网络论坛,专门盯梢网上政府部门及个人“负面”信息,进而敲诈一番———20日上午,广东省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在化州一审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王某权、梁某荣、梁某新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和三年六个月,其中两名被告人曾是记者和老师。本案中,化州市政府、市国土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曾被敲诈勒索。
2009年底,王某权利用软件在互联网上搜集有关化州市机关单位及个人的“负面”帖子,并将其转载到其开设的网站“化州论坛”上,然后在该网站上注册多个身份对这些帖子进行炒作,迫使这些单位及个人支付“删帖费”才删除相关信息。同时,王某权将相关信息通过梁某新转告梁某荣,梁某荣以同样方式向当事人索要“删帖费”。每次“收费”后,梁某荣根据梁某新与王某权的约定,将钱交由梁某新汇到王某权的银行账户上。
“网上的文章都是虚假的。”受害人陈某回忆,从2009年下半年起,“化州论坛”上出现有关其本人的“负面”文章,内容均为虚构。后梁某荣找到他,说认识人可以帮其删除,要价2000元。陈某被迫交钱。从2009年到2011年5月,陈某给梁某荣的钱不少于20000元,给王某权的钱不少于40000元。
自2009年底至2011年5月间,三名被告人反复将相关“负面”信息多次在“化州论坛”上发帖炒作,每次索取当事人“删帖费”500元至10000元不等,两年之内敲诈了10万元。
(温建敏罗坪林晔晗邹辉球伍国强)
温建敏、罗坪、林晔晗、邹辉球、伍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