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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从今年起至2014年,本市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涉农区县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服务优质规范的示范乡镇卫生院。其中,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2年内未发生任何责任医疗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将作为考核的硬指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本市将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这些示范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有3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初级以上任职资格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除了严格执行本市基本药物的相关规定,实行零差率销售,输液处方比例不超过20%之外,还将有完善的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有明显延诊服务公示,开设午间连诊,周六、日半天或全天至少有全科诊室、药房、收费处应诊;有符合“一对一”服务要求的全科诊室,检查床和治疗室等配有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围帘;门诊输液室有电视及空调,抢救室基本抢救设备完备,急救必备药品齐全,熟练开展给氧、心肺复苏、吸痰、导尿、洗胃等急救技术。另外,这些示范乡镇卫生院也将开设特色鲜明的国医堂。(记者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