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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亚林全福记者孙健)昨晚喝了一点酒,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仍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15mg/100ml。24日早上,烟台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环山路查纠了一辆摩托车,驾驶员险些因“隔夜酒”成酒驾。
24日早上7点50分许,在环山路与上夼西路交叉口,一辆踏板摩托车驾驶员因未戴安全头盔,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
民警示意驾驶员停靠路边接受检查。在检查证件时,民警闻到该驾驶员付某身上有酒味。
民警询问付某有没有喝酒。“才不到八点,我早饭都没吃,怎么可能喝酒!”该男子“义正言辞”。
这并没有打消民警的疑虑,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mg/100ml,幸运的是,付某没有达到20mg/100ml的酒驾标准。
在事实面前,付某不得不承认,“昨天晚上喝了一点酒,早上起来嘴巴里面有酒味,感觉应该没问题,一大早就骑摩托车出来了。”虽然“隔夜酒”未酿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但同样十分危险,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告诉记者,近几年的检查中发现了几起“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一大队民警就曾查获过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在内的十余起“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
“盛夏期间,昼长夜短,部分驾驶员前一晚喝酒喝到很晚,甚至到凌晨,第二天清晨开车仍旧昏昏沉沉,这样驾驶也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隔夜酒驾’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驾驶员一定要重视。”交警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