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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官思妍 229路公车上的“文明盒”。
本报记者官思妍实习生春燕常彬
昨日是长春市开展“车外抛物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二天,记者调查了解到,公交车内垃圾筐的使用率并不理想,而长春公交集团北达汽车公司229路车队内的“文明盒”却赢得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文明盒”到底好在哪里?是否可以方便乘客,杜绝“车窗垃圾”?26日,记者对这种“文明盒”进行了登车踏查。即日起,本报与北达汽车公司联手,征集制作“文明盒”的材料及热心志愿者,在短时间内将“文明盒”在北达汽车公司其他公交路线进行推广、安装。
“文明盒”改掉乱投垃圾恶习
26日上午,记者在一辆229路公交车上发现,车厢内每个座位旁边都安装了利用废弃饮料瓶制作的“文明卫生盒”。北达汽车公司229路车队队长管庆明告诉记者,“文明卫生盒”是229路公交车司机宋旭江向车队推广安装的。他说:“今年2月的时候,宋旭江就在自己驾驶的公交车上安装了这种‘文明盒’。最初是为了方便乘客,因为垃圾筐毕竟一个车上只有一个,而且距离垃圾筐比较远的乘客也不方便在车里来回移动。安装‘文明盒’之后,乘客可以直接将杂物投放到卫生盒里。车辆行驶到终点后,驾驶员再对其进行清理。”
记者了解到,如今229路公交车队的所有车辆都已安装“文明卫生盒”。记者也在229路公交车上对多名乘客以及驾驶员进行了采访。使用率高、方便简单,“文明卫生盒”让许多乘客竖起了拇指。
当我们坐在汽车内,想要处理手中的垃圾杂物,哪种垃圾收容物品会得到您的认可呢?私家车可以配备车载垃圾筐、垃圾盒,那么公交车呢?自我市开展“车外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后,市内各公交车线路已开始在车内设置垃圾筐、垃圾袋,并粘贴警示标语,以便提醒乘客文明乘车。面对垃圾筐、垃圾袋以及229车队自发安装的“文明卫生盒”,不少司乘人员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乘客认为,垃圾筐不过是公交车上必备的一个设施,很难顾及所有乘客,而悬挂在车座背部的垃圾袋也有不理想的地方。229路乘客李女士说:“有些公交车在座椅上挂了垃圾袋,有的是塑料的,有的是纸质的。但是这种垃圾袋很容易脱落,一拽就下来了。而且纸质的垃圾袋一旦装了带油带水的垃圾就湿了,用起来肯定不方便,消耗量也大。”
229路驾驶员王师傅告诉记者,如今229路所有车辆的卫生情况都比较好,向车窗外抛垃圾的情况也少见了。他说:“虽然乘客都说‘文明盒’很实用,但也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比如不美观,容量小,需要及时清理等。”
征集志愿者安装“文明盒”
26日中午,记者从北达汽车公司办公室了解到,229路公交车司机宋旭江自制的这种“文明盒”制作起来非常简单。一个一升装的方形饮料瓶,一条8号铁线,一块铁片和几个螺丝便可制作出拆卸方便、容易清理的“文明盒”。北达汽车公司政治综合处翟志超介绍说。“正常情况下,一辆车需要安装19个‘文明盒’。每条线路的公交车数量都不同,比如21路车队共有15台车,242路车队只有7台车。”
即日起,本报联合北达汽车公司,面向社会征集志愿者及“文明盒”制作材料。您家中有方形饮料瓶或者铁线、铁片吗?您愿意用自己的巧手制作出利民利己的垃圾盒吗?让我们行动起来,为“驾乘不抛物,爱我美长春”奉献出更多的力量。
请别成为镜头中的“主角”
26日9时40分,记者从白菊路公交站登上25路公交车。车上乘客不多,仅有3个人没有座位。记者仔细观察了一下车内的卫生情况,位于后车门左侧的垃圾筐里已有不少垃圾,但座位下面的垃圾更多,面包袋、香肠袋、棒棒糖包装纸、面巾纸等都集中在公交车的后半部。
车辆到达建设街站,乘客开始多了起来。此时记者发现,一位站在公交车尾部的白衣年轻男子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将镜头对准了车内一名身穿天蓝色外套的女士。原来,这位女士右手攥着一团纸,应该是刚刚使用完,准备扔掉的面巾纸。但这位“正义拍客”并没有拍到女士向窗口抛物的画面。由于女士的座位比较靠后,距离垃圾筐较远,所以面巾纸一直被女士攥在手中,直到下车时,她才将面巾纸投到了垃圾筐中。
随后,这位“拍客”告诉记者,他平时就喜欢拍些有意思的生活照片,然后发微博到网络上。“看报纸说在征集向车外抛物的不文明行为照片,我刚才就准备抓拍,没想到那个乘客挺文明的,垃圾在手里攥了十多分钟,最后把纸巾扔到垃圾筐里了。”他说,以后乘车还会随时“监督”,让这种不文明行为得到惩罚。
昨日12时许,本报热线电话接到了一位女出租司机王女士的来电。电话中,她不但对“征集令”大为支持,更是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她说:“有一次我正开车,前面一辆私家车里扔出一个装着不明液体的矿泉水瓶,正好砸在我的前挡风玻璃上,黏糊糊的全洒出来了,当时就看不到路了,把我吓坏了,立马把车停了下来,真是太危险了。”
昨日下午,51岁的王先生在热线电话中说起自己的遭遇时仍心有余悸。“我每天都骑电动脚踏车上班,有一天早上我正骑着车,就被一个从车里扔出来的塑料袋蒙住了脸。”王先生说,因为正值早高峰,车流大,他一头撞上了路边石,摔伤了膝盖和胳膊。气愤之余,他只恨当时没拍下那辆车。
走在路上,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司乘人员为图方便,直接把垃圾扔出车窗。纸片、水瓶、果皮、零食包装袋,甚至烟头等等。而我们走在大街小巷也时常可以看到,为清除这些垃圾,环卫工人不得不穿梭在车流之中。为捡起一个饮料瓶,拾荒者宁愿铤而走险。连日来,许多热心读者与受访市民都表示,今后再遇到向车窗外扔垃圾的情况,一定会拿出手机拍下来。市民王女士说:“罚款和拍照都不是目的,为的是让大家都养成好习惯,长点儿记性,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
法律深解“禁抛令”
“非法向车外抛物驾驶员罚款100元、乘客罚款20元。”这是连日来市民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车窗抛物”到底罚款多少才合理?如果给他人造成了严重损失,是否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26日下午,记者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李伟律师。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而这仅仅是对行为本身做出的处罚,如果扔出的垃圾导致后车或其他人发生意外,还需另当别论。李律师说:“有些抛物行为还涉及到刑事犯罪,只针对一个抛物行为的最高罚款是200元,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超出200元。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承担责任的一个因素,如果因为抛物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责任。”
李律师说:“吉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了该种情况下的处罚,即,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罚款100元。”李律师认为,驾驶员在乘车时向车外抛物不仅污染环境,驾车行驶的危险系数也比较大。在驾驶员抛物的同时,其驾驶的注意力可能会分散,增加了行车危险。他说:“我们的立法可能考虑到驾驶员向车外抛物的危害性比乘车人向车外抛物的危害性大,所以对驾驶员的惩罚力度比较大。”
李伟律师认为,随手向车窗外丢弃垃圾的动作虽然很容易做出,但这种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是应坚决杜绝的,尤其是家长的言行举止对孩子有着深远影响。“禁抛令”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约束,对环境保护、道路交通都有益处,每个人都应当倡导。法律大多约束事后行为,要杜绝向车外抛物现象,需要社会每个公民的自觉。
即日起,本报将联合北达公司,面向社会征集志愿者及“文明盒”制作材料。您家中有方形饮料瓶或者铁线、铁片吗?您愿意用自己的巧手制作出利民利己的垃圾盒吗?让我们行动起来,为“驾乘不抛物,爱我美长春”奉献出更多的力量。本报热线电话89866777随时开通。
A、征集“文明盒”制作材料若干
1.饮料瓶:一升装方形饮料空瓶
2.铁线:8号铁线
3.铁片:长25cm宽1cm
4.螺丝铆钉
B、征集制作“文明盒”的志愿者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