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晓凯同志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贵州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