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附条件考验期最长一年
津南区检察院积极探索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新要求的新举措,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规定,试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该院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暂行规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流程图及相关文书规范。流程图规定,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应充分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承办人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意见;附条件不起诉意见报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后,进入附条件考验期,时间为6到12个月;考验期结束后,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提出考察意见,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天津政法报 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