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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亮奥运会的比赛项目是根据这项运动的普及率以及受欢迎程度来设置的,所以,击剑这项运动出现在奥运赛场上,多少显得有些奇怪。
因为无剑。我指的是,大多数人既不玩剑,也找不到地方可以玩剑,于是,其普及率便很可疑。现在,剑这种东西在人民大众之间,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广场上的老大爷老大娘们手里舞的不算,那是中国式“宝剑”,带一穗子,随风飘舞,剑刃钝得切不开豆腐——那不是武器,只是道具,充其量属于健身器材的一种。
应了那句话: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
可是剑明明是武器。武器是用来防卫和进攻的,其最主要的作用,还是用来伤人甚至杀人。当然,奥运赛场上的剑已经伤不了人,因为运动员们的护具早已武装到了牙齿,别说轻轻一挑,一击,一拨,一扫,一滑,一刺,一旋,就算是一人不动,另一人拿剑猛砍,估计也伤不到对方。现在的比赛用剑,已经更像一根加了剑柄和护手盘的铁丝,而非一把剑。
奥运会的击剑比赛,就是用着这样的“铁丝”,分成了花剑、重剑和佩剑。
很多人把击剑这项运动叫做“绅士运动”,意即双方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表现极为绅士。但事实上,最早的击剑,只是双方士兵你死我活的战斗场面。在古代,击剑在埃及、中国、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国家十分盛行。公元前11世纪,古希腊就出现了专门的击剑课,并有剑师讲课。在希腊、埃及等国家中的一些历史建筑和纪念碑上都可见到关于击剑的浮雕,但那时的击剑规则,与“绅士”却有着很大的差距,常常是出剑必见血光。特别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击剑之风极为盛行,以致于发展到有了纠纷,便拔剑相向,一定生死。
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两个儿子为争夺父亲的遗产,便约好决斗。决斗的方式,当然不是以菜刀火拼,而是以利剑穿透对方的喉咙或者胸膛;再比如,两个男人为争夺心爱的姑娘,也会约个时间,以击剑决出胜负。其结果多是一方被另一方杀死,然后,胜利者跨过失败者的尸体,将心爱的姑娘拥入怀中。我一直不明白遗产与剑术的高低、男人的优秀与剑术的高低到底有什么关系?为何偏偏要用如此极端如此野蛮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假如这种方式传到现在,文弱书生们大概会被纠纠武夫们杀得净光。想到此,不由得将我这样的书生吓出一身冷汗。
其实,如果仅仅要决一雌雄的话,掷硬币、猜扑克牌或者石头剪子布也挺不错的——既简单,又不动干戈。所以在我看来,中世纪欧洲的击剑决斗,说是“流氓运动”或者“野蛮运动”,似乎更恰当一些。
现在奥运会上的击剑比赛的确进步多了。护具完备,点到为止,不见血光,有规则,有裁判,双方运动员也极有礼貌,的确多了些“绅士”的风采。这还得感谢1776年的法国击剑大师拉布瓦西埃发明的面罩——面罩的出现才使得击剑运动走上了高雅之路。可以说,面罩的问世是击剑运动发展的里程碑——只有躲在面罩后面,运动员才敢做动作,才敢大胆进攻,从而使击剑运动更具观赏性——这是以前那种你死我活的决斗绝对达不到的。
虽然击剑运动并不普及,但这并不影响它在奥运会中的地位,亦不影响很多人对于这项运动的喜爱。就像老百姓的手里虽然没有手枪和步枪,但是却并不影响我们兴致勃勃地观看奥运会的射击比赛。只是,如果普通老百姓也想过过击剑的瘾,便有些困难了。比如,当我指着你,说,!你从腰间拔出来的,便极有可能是一个酒瓶或者一串钥匙。
于是你就不绅士了,我会怀疑那是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