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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抓好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区实际,坚持打防结合,积极开展“三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300余名镇街领导干部集中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以设立巡回检察室的镇街为重点,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让镇街领导干部在充分认识到预防涉农职务犯罪重要性的同时,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民主用权、按职用权,把支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还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人员在恪守职业道德、纪律等方面开展了教育活动,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高效高质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天津政法报 谢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