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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申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法院案件受理数逐年上涨,备受案多人少困扰,但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却逆势下行,由2008年受理各类案件8515件,下降到去年的2480件,今年上半年,只有1194件。案件受理数4年下降了70%。
这一转变得益于青铜峡市法院近年来在4个人民法庭、8个乡镇(街道)、84个行政村和103名特邀诉讼调解员中建立的“四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青铜峡市法院院长任少军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和便民诉讼服务新机制,就是发挥“庭”的主导作用、“站”的纽带作用、“点”的基石作用、“员”的调解作用和整体“合力”作用。“庭、站、点、员”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互为一体,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特邀调解员把住立案关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青铜峡市立案庭特邀调解员马廷俊的调解下了结。当事人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调解,是因为调解能在最短的时间解决纠纷,而且不伤情面。
青铜峡市法院立案庭庭长黄学东介绍,法院对接手的民商事案件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所有案件都要调解,先调解后立案,调解是首选方式。对汇集到法院的案子,法院都会启动“1+1”工作机制,即一个调解员加上一个案件指导法官,在立案庭就有3名像马廷俊这样的“编外法官”。
据了解,通过“1+1”工作机制,法院诉前委托调解成功率达到45%。当案件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又启动诉内调解机制,更换调解员和指导法官,法院诉内调解调撤率达到80%。
黄学东对记者说,对于特邀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法院给予100元补贴,调解执行了再补助100元。这样下来,有的特邀调解员每月最多能拿到2000多元的办案补贴。
据了解,在青铜峡市法院,像这样的特邀调解员共有103名,两年调解成功各类案件2700件,参与法官调解4000多件,成为促使法院诉讼案件大幅度下降的主力军。
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甘城子乡村民吕万忠的几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不给他付生活费。让老人没想到的是,设在村口的“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帮了他大忙。在服务点特邀调解员刘自信的调解下,3个儿子最终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每年各支付2000元的赡养费。
近年来,青铜峡市法院在各行政村建立起以全国优秀女法官薛伟萍名字命名的“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由人民法庭包村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为农民提供不出家门的司法服务。
现在,在青铜峡市法院,像这样设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的“薛伟萍工作站”和“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共有92个,它们将“庭、站、点、员”延伸到农民家门口。
案子未成诉就被化解,功夫全在“诗外”。黄学东对此深有体会,他说,“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建立以来,有2000多户村民和居民未因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纠纷诉讼到法院,不成诉的案件每年至少有500件。
“案件减少,与平时包村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大量细致的工作密不可分。”黄学东介绍,他每年都要给每个乡镇上两次课,平时还要到基层大量走访,在许多村他都“找得见人、叫得上名、说得上话、办得了事”。
任少军表示,“四位一体”调解机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办案经费,更重要的是,把法院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阳光司法”,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本报青铜峡市(宁夏)8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