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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做好“四个运用”强化监所检察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以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一是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驻所检察室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在押人员诉讼流程及羁押期限变化情况,并对每日更新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错误信息及时督促看守所进行修改。二是运用专项检察活动载体,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将专项检察活动作为开展驻所检察监督的有效载体,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针对看守所不同方面的监管活动开展一项专题检查活动。三是运用在押人员坦检申诉渠道,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通过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实现检务公开手册入监室、检察信箱进监室、制度上墙等措施,让每一名在押人员充分了解其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和驻所检察室职责范围,建立在押人员与驻所检察室沟通的桥梁。四是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及时堵塞执法漏洞。驻所检察室将运用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手段督促看守所尽快解决在监督中发现的监管隐患、执法漏洞等,以促进文明、公正执法。 (通讯员:宏检轩 刘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