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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安义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办信办访工作,在信访件受理、呈批、分流三个环节突出一个“快”字,在信访监督和信访件的初查核核、督查督办、审核审结四个环节突出一个“实”字,切实解决了一批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信访件受理、呈批、分流快。按照“一个渠道进信、一个池子储信、一个龙头出信”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信件均在第一时间内,逐一受理登记,逐个呈送阅批,逐件转(交)办,基本做到“三快”,即受理登记快(当日信访当日受理)、呈送领导快(当日受理当日呈报)和分流转办快(当日批示当日转、交办)。
二是信访件初查初核实。对重要信访件特别是省、市发函交办件、专项治理交办件和赴京上省到市访的初查初核,一律实行县纪委领导包案,分管副书记为包案领导,分管常委或纪工委书记为包案责任人,限期核查报结;对案件比较简单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信访室直查快办,今年已办结7件,其中转立案1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件、监察建议书1件,信访谈话3人,发信访监督通知书1件;正在核查1件。
三是信访监督实。对需要作出说明或经初查初核后,虽有轻微违纪但构不成立案的,及时向其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或信访监督警戒通知书。今年,已发信访监督通知书1张,信访监督警戒书通知书2张。
四是信访件督查督办实。对向基层纪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机关自查案件的查办情况,信访室每月采取电话督办、上门督查的方式进行督办,并梳理出查办进展情况,以表格形式呈报委局主要领导挂帐销号督办。
五是信访件审核审结实。对向基层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机关自查案件的报结审核,特别是上级交办件和赴京上省到市上访案件的报结审核,实行“包案口”领导预审、“信访口”领导终审的双线集体审核审结。(江西省安义县纪委雷道柳)
(来源: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