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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天下无贼,大概只能等到大同社会。于是抓贼成了一个漫长的、公众性的话题。
昨天的晚报上说,兰州的网友自发组织了“博友抓贼队”。8月5日、6日,“博友抓贼队”共擒获6名正在盗窃的犯罪分子。8月6日晚,晚报记者全程参与抓捕活动,并和多名网友一起现场抓捕了两个正在盗窃作案的小偷。
对于网友的行动,小马飞刀颇为感动,但感动之余又有些担心,万一受到伤害怎办,我们乐于看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英雄辈出,但我们绝不愿看到“一个英雄站起来,一个生命倒下去”的血案发生。我们不希望英雄流血,但事实上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并不少见。我们也看到,公安部官方微博“打四黑除四害”为兰州网友做出以下指导:1、将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扭送至公安机关,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一种权力;2、对案件多发、治安混乱的地方,警方应加大警力投入,强化巡逻控制,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3、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同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与警方取得联系。
公安部的指导意见非常积极,表明了态度,也传达出呵护民众生命安全的理念。但是小马飞刀以为,仅有指导意见是不够的。事实上,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有这样的反扒志愿者组织在行动。但是社会各界对其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民间反扒不仅符合人们嫉恶向善、扶危助困的普遍道德准则,具有道德示范意义。”反对者认为:“目前对反扒行为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民间反扒的度很难掌握,也难以监管,群众出于义愤,难免失去控制,进而侵犯小偷的人格权和人身权。”更有法律专家认为:“反扒”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作为遏制违法的行为,更具有法律性质,即“反扒”是一种“执法”行为,那反扒者的执法资格从哪儿来?
抓贼也要标本兼治,忽视了,贼人就多;重视了,贼人就少,但如何标本兼治,则考验着职能部门的智慧。一方面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毕竟抓贼是公安部门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警民协同互动关系,给民间反扒组织营造健康的发展空间,比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做详细界定和规范;比如对志愿者进行辅导,提高他们的反扒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有,要做好对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等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只有这样,社会治安才能好起来。